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学院通知】师(珠)招就[2018]11号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就业处


师(珠)招就[2018]11 号





 


 

 

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业创业课程教育实施方案》(珠)校发【2017】86 文件精神,现将创新创业学分互换认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认定时间:2018  12  14  2019  1  8 

认定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课程性质:2015 级为通识必修课

2016 级及以后为通识选修课


二、学分认定申请范围:

         1.参加省、市、校组织的创业指导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功结项;

3.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上学生姓名为准。如证书没有学生姓名,请开具报名单位证明);

4.创立企业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以企业营业执照姓名为准);

      5.参加创新创业讲座 12 以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为


三、认证材料与流程:

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获奖证件复印件提交到学院(部)就业指导老师审核汇总。

四、关于材料的提交

相关材料申请于 2019  1  8 日下午 5 点前截止,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张帆 电话 6126772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一条:管理学院军事技能训练管理制度

下一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