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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军事技能训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13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军事技能训练管理制度

一、旷训。

军训期间禁止旷训,旷训一次,即取消本次参训资格。

二、请假。

正常训练日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学生应按时间段经行请假。请假总次数超过6个时段即视为不适宜参加训练,取消本次参训资格。

2.1 可认定的参训学生请假事由范围

2.1.1 不接受任何事假申请;

2.1.2 因突发或长期性的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到达训练场地,且需要紧急前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的;

2.1.3 其他经带队教师认可的极特殊情况。

2.2 请假流程

2.2.1 学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训练现场向本连队带队教师请假;

2.2.2 学生需自行制作请假条(一式三份),获得带队教师签字同意后,分别交由带队教师,本班班长,带队教官留存;

2.2.3 获得审批后,学生需发邮件至带队老师邮箱以作登记,邮件名及内容格式为“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日期时间段”。

其中,12连由任竑林老师带队,邮箱:ren.honglin@qq.com;13连一到三排由李洋老师带队,邮箱:liyang@bnuz.edu.cn;13连四到六排由张如玉老师带队,邮箱:zhangruyu@bnuz.edu.cn。

2.3 注意事项

2.3.1请假必须事前提出申请,事后补假一律视为无效,以旷训处理;

2.3.2请假需带队教师与教官双方同意,方可准假。任一方不准假,则不予准假。

2.3.3 获得请假批准的学生应及时前往相关医疗机构经行诊治,不允许留在宿舍或随意外出,极个别特殊情况,需学院向学校上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允许在宿舍适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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