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白驹过隙,本学期接近尾声,同学们即将迎来考试周。我们要面临的期末考试既是一次学习成果的检阅,更是一场诚信的考验。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时间认真复习,怀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另外,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学生手册中的处分条例。切勿以身试法,凡违纪作弊者学院和学校将从严从速处理,最高可开除学籍。所有处分均会记入个人档案,无法撤销,处分记录会一直留存在个人档案里,对同学们今后毕业工作等影响巨大。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切勿存侥幸心理,追悔莫及。
最后附上期末考试的考场规则,请大家仔细阅读,谨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诚信做人。
衷心预祝所有同学在此次期末考试中能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考场规则(修订)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护照、驾照、港澳通行证或社保卡等),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的指导。
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如因特殊情况迟到,须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该课程以旷考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规定隔行就座,将考生证放在桌面上。除试卷、答题纸和考试必备物品外,书包、书籍、笔记本、字典等须按指定地点存放,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五、答卷须使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写上姓名、学号、院(部)、专业、班级。试卷要做到字迹清楚,卷面整洁。
六、考生如遇试题漏字、错字或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原座位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
七、考试时,须将答卷完成作答的一面朝下置放。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考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九、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教师同意。离场偷看资料等,处理办法同第七条。
十、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说话。提前交卷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十一、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教师收卷。经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管理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