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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北师大报名点
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

2009年经珠海市旅游局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成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立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点。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程序

我省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具体办法见附表)。本次开设中文及外语类考试,但外语类只限报考英语、日语新考或加考。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一科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北师大报名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信息技术培训中心

(粤华苑4栋一层3号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处)

(四) 报名资料:

《广东省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院学历证明(模板见附件5)、健康证原件(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大一寸红底照片四张。

注:2011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上面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61267066126761 李老师、尹老师、卢老师、余老师

(六)导游证交流群:51088718

二、培训、教材

(一)本次考试按先培训后考试的原则进行。

(二)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现场导游必读》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等教材和资料。

(三)培训时间:2011年6月-7 月(周六周日上课,满30人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550元;教材费用:180元(交费预订)

(五)培训地点:北师大珠海分校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开设八个科目:

::点击图片在新窗口中打开::

注: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开设五个科目:

::点击图片在新窗口中打开::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3月(待定),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至5月之间完成(待定)(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各口试点安排口试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四)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笔试、口试单科成绩保留半年有效。

五、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在活力广东网上(http://guide.visitgd.com/)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以输入准考证号码,查阅本人成绩。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1年6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六、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信息技术培训中心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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