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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自主发展协会”招聘学生干部及学生
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

报名时间:2011年3月3日—3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学生干事的报名时间延长至本学期末

面试时间:2010年3月6日(星期日),个人面试的具体时间以公布的时间表为准

报名方式:到学务办公室投递简历

报名地点:乐育楼A107

联系人: 杨军 老师

联系电话:0756—6126743,13417787117,627117

学生干部拟招聘岗位

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外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国际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信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策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监察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调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秘书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

应聘基本要求

学生干部:2009级和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有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他要求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章程》执行。有学生会干部以及学生社团干部工作经验者,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学生干事: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他要求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章程》执行。

备注

* 简历中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获奖经历、爱好特长、自我评价、应聘岗位等内容,其中“应聘岗位”放置在简历的最下面,字体加粗,应注明应聘学生干部或学生干事,应聘学生干部应按照个人意愿的先后顺序选择三个应聘岗位。

* 简历右上角附免冠近照

* 面试时间表将于3月5日晚7:30在乐育楼A107旁宣传板公布。

* 学生干部聘用结果将于3月6日在乐育楼A107旁宣传板公布。

* 学生干事采取分批招募的方式,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务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

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是在校教学部领导下,学生自主发展课堂中心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组织,是我校学生进行自主规划发展目标、自主设计课程内容、自主组织教育活动、自主选择学习形式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会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为思想指导。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校内各个学院部成立分会组织,坚持校和院部两会合作,坚持发挥两级学生组织推进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积极作用。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推动人才培养方案的多样性、灵活性,在实践中全面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基本任务

(一) 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指导思想,引导广大同学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学好学科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投身到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教学板块中来,为自主发展课堂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学生基础;

(二) 在学生中积极地宣传“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先进教育理念,增强和提高广大同学对“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认识,突出学生的“自主”和课堂的“发展”,鼓励同学们的个性发展;

(三) 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从学生的角度为该人才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和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议;

(四) 以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和院部分会的工作交叉为载体,加强同各个学院部之间的联系,发挥好我校“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和学院部分级实施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各个学院部的指导老师对各个单位的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 积极鼓励校内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自主发展课程申报,收集和整理申报课程,并上报学生自主发展课堂指导委员会和学生自主发展课堂中心;

(六) 对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自主发展课程进行观摩和检查,及时的进行记录和总结,并上报校学生自主发展课堂中心;

(七) 深入到学生中认真了解学生在“学生自主发展课堂”进行中的感受,了解同学们的兴趣和需求,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自主发展课程的设计提供依据;

(八) 积极面向社会开创和拓展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基地,扩充广大同学自主发展课堂的空间。同时,探索和引进对学生自主发展课堂有益的社会资源,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结合奠定基础;

(九) 合理利用学校国际合作等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沟通和联系。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会员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 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本会工作和人员设置进行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 取得荣誉获得表彰的权利;

(四) 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的权利;

(五)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 向广大同学宣传本会的宗旨、原则,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组织机构

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的组成

(一)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由主席团,外联部,国际部,宣传部,信息部,策划部,监察部,调研部,秘书部等九个部门组成,主席团负责领导所有部门机构。

(二) 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至三人,部门机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各个部门设干事若干人。

(三) 学生自主发展协会的机构设置原则上不予变化,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须上报学生自主发展课堂中心审批。

(四) 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协会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和主席具体负责制,指导教师由学生自主发展课堂中心的老师担任,各个机构部门实施部长负责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自主发展协会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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