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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4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院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有关评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审议、评定获奖名单。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管理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万里鹏

副组长:王家贵、杜心灵、张 婧、

成 员:赵立河、张 洁、宁少林、丁 欢、于 彬、李 洋

二、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为201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我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以上(含)纪律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大学学位成绩加权分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经过教务系统核实,符合该项申报条件同学的名单如下:

人力资源管理(共132人,30%为40人):

叶 琳 赵韵初 张 雪 程 菲 蔡素贞 陈丹仪

罗云匀 鲍琴琴 赵淑怡 林惠贤 李 雪 崔 盈

许婷婷 王 亮 黎文静 林妙娟 刘昱辰 王一冰

陈 璐 张 蕾 叶碧影 林紫丹 陈心悦 陈夏英

陈丽萍 刘园园 周 娜 廖巍钰 陈丽娟 林凯琪

李丽清 闫洪坤 蔡雅望 谷 璇 潘伟婷 杜婧琳

谭梓明 林嘉雯 徐善琪 叶翠珠

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共69人,30%为21人):

张 阳 何 蕾 胡 杨 卢晓媛 雷 洁 赵苹苹

王晓蔚 李品怡 王思淇 郭佳传 刘 枭 吴 珂

梁 霄 周芊池 韩晓捷 李睿迪 闫 婧 姜晓华

詹焕清 王 芳 廖漫霞

公共事业管理(共40人,30%为12人):

李芷蔚 李祉慧 邵 超 黄文杰 王娇蓉 潘华恩

邓晓君 林东成 黄倩菁 黄倩卿 卢美玲 朱 言

4. 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 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 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4. 被“985”工程院校、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5.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

6. 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大项条件者方可参选。申报材料经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四、评选办法与进度

1. 4月24日之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下载地址:upfile/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53192639@qq.com)

2. 4月25日—4月29日,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审查合适申报毕业生资格,并评选优秀毕业生。

3. 4月29日—5月3日,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5月4日,报教学部审查核实。

5. 5月12日—5月16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为5天;5月18日—5月20日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3天;

6. 5月23日,上报学校审批。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积极申报。

管理学院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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