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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选派2012年秋季赴台湾交换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06浏览次数:

我校2012年秋季赴台湾地区院校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1. 台湾辅仁大学(详情请见www.fj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如申请该校的英语语文学

系的课程或者用英文授课的课程,申请学生必须达到托福机考成绩213分以上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79分以

上或者雅思成绩6.0以上。

2. 台湾静宜大学(详情请见www.pu.edu.tw), 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

二、交换生名额

1. 台湾辅仁大学:4名公费生,自费生名额待定

2. 台湾静宜大学:2名公费生,5名自费生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2年9月—2013年1月

四、报名资格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籍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父母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各学院(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排放,于2012年4月5日下班前提交至国际

事务办公室。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学证明(教务办公室开具)

5. 成绩单(教务办公室开具)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寄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办公室及图书馆开具)

8. 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七、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4月5日前);

3.由行政部、教学部共同组织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4月9日至

4月10日);

4.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名单(4月15日—5月20日)。

八、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 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

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

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4. 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

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九、联系人:于彬老师

联系电话:6126027 13926976044

详细信息,请见学校网站

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asp?NewsID=9277

管理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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