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致大学生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珠海大学园区的同学们:
你们好!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传销可能都有一定的了解,在此,我们向同学们比较详细地介绍一些关于传销方面的知识,以便同学们认清传销活动的危害及参与传销活动的后果,远离传销。
一、什么是传销
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解释了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在,传销方式又有所转变,由原来的“拉人头”转变为通过“洗脑”、“培训”,假借“代理”、“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流动促销”、“资本运作”等名义进行传销,欺骗手段多种多样。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二、非法传销的惯用手法
(一)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这是因为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
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
(二)以煽动性的言辞迷惑人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三)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学生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一些在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们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一些在校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
还有一些参加传销的学生对传销组织者宣称的“一夜暴富”理念产生兴趣,或被传销头目提出的“平等”“关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
四、为什么传销不合法还有那么多人参与传销?
首先,传销分子抓住一部分人急于富裕的心理,对其进行诱惑。被骗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人的本来生活状况不理想,多是一些下岗职工,找不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农民兄弟、退伍军人,由于他们急于改变现状,容易成为传销分子下手的首选目标。受骗加入后,传销分子不断地给新人“洗脑”,迫使新人接受传销能发大财的谬论,并灌输其所从事的事业是合法的,对社会有益的思想,使新人放松警惕,并对不从者采取暴力控制,胁迫的手段。大批人员在不明真相或受胁迫的情况下缴纳了入门费。为挽回损失,或在暴富心理的驱动下,开始骗亲人、骗朋友,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大量的人员参与传销。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珠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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