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管理学院 教务
管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中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环节,要具体实现以下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3、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运用
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检查其他环节教学工作的得失,检验人才培养质量,总结经验教训,进
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创业精神,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能灵活运用组织行为与人事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注重英语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做好我管理学院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学院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工作条例”通知的精神现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心灵 副组长:何建华、万里鹏
成 员:王家贵、陈厚忠、杨冠杰、李经权、粟郁
秘书组:侯飞、张洁、丁欢、张婧
二、对指导教师的选拔
我院论文(设计)指导老师都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每一阶段的任务。
2、学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学校统一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随意更改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并需及时在学院教务秘书处更新。
3、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记。
4、学生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在答辩前应作好汇报准备,准备说明的问题主要有:选题的依据、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拟解决的问题,提出的个人见解;论文(设计)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基本依据;论文(设计)的优缺点;写作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会等。
四、论文(设计)的格式要求
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遵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的有关规定,按专业学术论文(设计)的体例撰写,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设计)摘要,并要求译成英文摘要(如果需要用外语书写论文(设计),除用外语书写摘要外,应在文后附中文摘要)。摘要之后要有3-5个关键词,文末附主要参考文献。论文(设计)篇幅,文科一般为7000~9000字,理科一般为5000~7000字。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论文(设计)评语,给出初步成绩,并确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2)每位毕业生都要公开答辩,根据毕业生人数,成立10个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包括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3)答辩小组通过答辩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给出最终评定成绩。答辩有答辩过程记录,并由答辩小组填写学校统一制订的答辩记录表。
(4)成绩评定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再折成四级记分,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评“优”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得大于论文(设计)总数的15%。
(5)经过答辩,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不合格者,根据不同情况按如下方式办理:修改毕业论文(设计)者,3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更换论文(设计)题目者,6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6)论文(设计)通过后,学生即可获得6个学分。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由答辩小组推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织最终审定。评为院级优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得大于论文(设计)总数的10%。对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院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2)“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推荐,教务处组织最终审定。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必须在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基础上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20%。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七、工作日程安排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1、2010年10月28日(第7周)前,学院应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制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报送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名单、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2、2010年11月1日-11月6日(第8周)前各导师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及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初稿,学生选题、准备进一步完成开题报告。
3、11月8日(第8周)特殊情况工作调整。
4、11月10日-11月15日(第九周)毕业生考试周。
5、2010年11月16日-11月18日(第10周)前,毕业生集中指导(毕业实习安全、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6、2010年11月20日,各论文指导小组导师将确定后的每个学生论文题目,报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毕业生离校完成实习课时)
7、 2010年11月21日-12月31日(第11周)-(第16周)各导师指导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部分。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8、 2011年01月01日- 2011年01月31日各导师指导下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9、 2011年02月01日- 2011年03月06日各导师指导下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二稿。
10、 2011年04月01日-2011年04月10日(第5周)毕业论文定稿完成,打印装订。(2011年04月10日前毕业生返校)
11、 2011年04月10日-2011年04月16日(第6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全部工作。学院教务办公室公布各小组答辩时间、地点等工作事宜。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12、 2011年04月17日-04月20日(第7周),完成各小组第一次论文答辩工作。
13、 2011年04月21日-04月27日(第8周),完成答辩。答辩前一周将
14、 2011年04月28日-05月08日(第9周-第10周),各导师针对需要二次答辩学生进行指导,学院整理有关论文工作各项上交、存档资料。
15、 2011年05月09日-05月10日(第11周),完成毕业生二次答辩工作,及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并报送校级优秀论文(设计)。
16、 2011年05月11日-05月16日(第12周),完成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报备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管理学院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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