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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各班级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培养保障计划,加强学生班级建设,支持学生班级开展特色班级活动,增进学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友爱的班级氛围,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关于启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党建、班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金项目主题

本学期设置九个班级建设基金主题(附件1),想要申报的班级可从九个主题中选择一个主题进行项目申报,并于本学期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


二、基金项目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具体流程

1.11月24日-28日,各班级向学院提交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461695644@qq.com(备注某年级某班级建设基金申报表)

鼓励多个班级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只需牵头班级提交申报材料即可。

2.11月29日-30日,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12月1日,各学院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审批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工部进行下步复审。

4.12月3日,党委学工部对各学院(部)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布立项项目和审批经费,并将各学院(部)总体经费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向各学院(部)划拨经费。

5.12月3日-20日,各班级根据项目复审结果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需整理好结项材料及报销凭证。

6.12月21日-24日,各班级向学院提交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3)、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及发票等报销凭证。学院对结项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各自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组织报销。


三、经费使用要求

1.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方式进行使用和划拨。各班级根据实际需要测算项目所需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2.经党委学工部审批立项后,各班级按照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产生的经费由班级先行垫付,待活动通过结项审核后进行报销。

3.各班级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每个班级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资助经费人均上限20元,总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若有参报班级人数过多或班级联合申报情况,可酌情增加经费

5.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5)。


四、基金项目开展要求

1.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开展,要充分考虑班级的专业特色和同学的实际需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科学设计活动方案,充分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起到教育引导作用。

2.各班级要提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班级活动。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原则上本学期不组织集体外出在校内开展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五、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应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报销凭证:发票(背面需报销人签名+农业银行卡号)+刷卡小票/支付截图;如是网上购买,还需附上订单截图;截图要有商家名字和金额的完整信息。以上三项请打印好,提交纸质材料。

3、发票抬头是学校的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1841W”,否则发票无效。

4、发票内容要写明细,即具体的物品的名称(例如不能写“图书”这种总称,必须写具体的书名)。数量不能写“一批”,要写具体几个或几本等对应的量词。

5.单张发票不能超过1000元,两张票号不能同一天,不能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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