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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各宿舍同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努力营造“安全、卫生、和谐、文明”的良好宿舍氛围,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启动珠海分校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设立“卫生在我行”“和谐在我寝”“学风在我领”“健康在我动”“劳动在我手”“温暖在我心”“安全在我家”等主题活动,详细说明请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主题》(附件1)。

二、基金项目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具体流程

1.1124-28,各班级向学院提交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1695644@qq.com(备注某栋某宿舍建设基金申报表)

鼓励多个宿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只需牵头宿舍提交申报材料。

2.11月29日-30日,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12月1,各学院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审批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工部进行下步复审。

4.123党委学工部对各学院(部)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布立项项目和审批经费,并将各学院(部)总体经费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向各学院(部)划拨经费。

5.123-20,各宿舍根据项目复审结果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需整理好结项材料及报销凭证。

6.1221-24日,各宿舍向学院提交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3)、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及发票等报销凭证。学院对结项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各自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组织报销。

三、经费使用要求

1.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方式进行使用和划拨。各宿舍根据实际需要测算项目所需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2.经党委学工部审批立项后,各宿舍按照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产生的经费由宿舍先行垫付,待活动通过结项审核后进行报销。

3.各宿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7。

4.每个宿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经费每个宿舍上限300元,联合申报的项目总费用不超过1000元。

5.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5)。

四、基金项目开展要求

1.宿舍建设基金项目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活动的开展要充分考虑宿舍的专业特色和同学的实际需求,在学院(部)的指导下,科学设计活动方案,充分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起到教育引导作用。

2.各宿舍要提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宿舍活动。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原则上本学期不组织集体外出。在校内开展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五、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应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报销凭证:发票(背面需报销人签名+农业银行卡号)+刷卡小票/支付截图;如是网上购买,还需附上订单截图;截图要有商家名字和金额的完整信息。以上三项请打印好,提交纸质材料。

3、发票抬头是学校的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1841W”,否则发票无效。

4、发票内容要写明细,即具体的物品的名称(例如不能写“图书”这种总称,必须写具体的书名)。数量不能写“一批”,要写具体几个或几本等对应的量词。

5.单张发票不能超过1000元,两张票号不能同一天,不能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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