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师生:
在2011届毕业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经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我院2011届毕业生鲍琴琴等37名同学符合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鲍琴琴 蔡素贞 陈丹仪 程 菲 邓晓军 杜婧琳 谷 璇
何 蕾 胡 杨 黄文杰 李 雪 李芷蔚 李祉慧 廖巍钰
林东城 林嘉雯 林紫丹 卢晓媛 邵 超 谭梓明 王晓蔚
许婷婷 闫 婧 严成琳 叶 琳 张 阳 赵苹苹 赵淑怡
周芊池 陈 璐 刘园园 潘华恩 陈夏英 陈丽萍 林凯琪
罗云匀 王思淇
公示期为4月29日—5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张婧老师 6126889,邮箱:zhangjingbnu08@126.com;李洋老师 6126887、13631269932),学院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向学校正式推荐。
欢迎师生监督!
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以上(含)纪律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大学学位成绩加权分总排名在本专业
前30%以内。
4. 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 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 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
上表彰;
4. 被“985”工程院校、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5.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
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
6. 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大项条件者方可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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