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选课、顺利完成学业,现就申请2011-2012学年学费缓交事宜通知如下:
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如在学校财务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足额缴清学费的,除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外,还可申请缴清部分学费(上限为6000元),即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可向学院申请学费缓交,填写《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具体办法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缓交暂行办法》执行。
学院完成审批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最终批准的名单放假前将在学生资助网予以公布,并送财务和教务办公室备案,学生自行上网查看。
联系人: 丁老师 电话:6126027
附件:
1. 《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
upfile/缓交申请表.rar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缓交暂行办法》
upfile/缓交暂行办法.doc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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