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2011-2012学年学费缓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1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选课、顺利完成学业,现就申请2011-2012学年学费缓交事宜通知如下:

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如在学校财务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足额缴清学费的,除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外,还可申请缴清部分学费(上限为6000元),即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可向学院申请学费缓交,填写《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具体办法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缓交暂行办法》执行。

学院完成审批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最终批准的名单放假前将在学生资助网予以公布,并送财务和教务办公室备案,学生自行上网查看。

联系人: 丁老师 电话:6126027

附件:

1. 《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

upfile/缓交申请表.rar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缓交暂行办法》

upfile/缓交暂行办法.doc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2011~2012学年贫困生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