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我校《学费缓交暂行办法》,特殊困难学生缓交期限为次年4月25日前;比较困难学生缓交期限为一学期即次年2月15日前,一般困难学生和临时困难学生缓交期限为3个月即当年11月30日前。2011级新生因情况不熟,暂全部定为比较困难。
2011年11月30日,本学年第一批学费缓交将到期,学校财务将于12月2日统一批量扣费,请学费缓交到期的同学(等级为一般困难或临时困难),在12月1日之前存足学费,等候扣费。如缓交到期扣费失败,学校将按欠费和不诚信处理。
缓交未到期的贫困等级较高的学生,如想提前交费,也可于12月1日前存足学费,等候扣费。错过统一扣费的学生,需自己到银行缴纳所欠学费,然后持银行回执到学生资助中心核销。
我校2011-2012学年学费缓交学生名单,已于此前在本网站分两批公示,请这些同学根据学院(部)认定的贫困等级(可登陆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对照相应的缓交期限,明确自己的缓交到期日,以免逾期。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12679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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