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献礼十年校庆,寻访自强之星”评选
发布时间:2011-11-28浏览次数:

为了鼓励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和创造条件去实现梦想的我校学生,弘扬积极进取、志存高远、自主发展的校园文化,发掘感人事迹,树立自强榜样,教学部拟举办“献礼十年校庆,寻访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均可参评:

1.我校在读或已毕业的历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

2.没有受过学校的纪律处分或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公安、司法机关的处罚;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者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4.在志愿公益、科研创新、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能为我校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日前。

三、表彰办法

前10名授予“自强之星标兵”称号,第11-30名授予“自强之星”称号,并给获奖者颁发一定物质奖励,先进事迹在学校广为宣传。

四、联系方式

专用邮箱:bnuzglxy@126.com

葛老师 电话:6126027

特此通知。

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

2.个人事迹介绍:参选者需填写不少于6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自己和事迹经过、事迹感悟,可着重写一到两件参选者认为最影响自己的事件;

3.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证明或材料;院级荣誉、校级荣誉(例如各种比赛的获奖证书);相关媒体报道如自主创业、原创作品获媒体报道的证明;获得奖学金的相关证明;担任院级、校级学生干部的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工作、支教义教相关证明等。

4.本人清晰生活照2-4张,每张不大于5M。

二、提交方式:

1.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若有需要,可扫描材料原件);

2.每个学生的所有材料需分类整合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学院+专业+姓名+学号”;

附件:1.自强之星报名表upfile/自强之星申请表.doc

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2011-2012学年第一批学费缓交11月30日到期

下一条:2012年上半年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