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学习成绩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均可申请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已经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参阅校资助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在6月底前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到乐育A座一楼罗老师处办理相关事宜;9月26日前将生源地开具的受理证明交回,完成贷款确认工作。
1.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须在6月15日前,提交《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至学院刘玉洁老师。
2.学院(部)在7月10日前将学生的《申请表》和《学院贷款预报名明细表》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3.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假期办理有关证明材料,9月26日前由学院(部)汇总交校资助中心复核。
贷款工作涉及多部门协助,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学院:刘老师,0756-6126260
学校:罗老师,0756-6126792。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