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相关同学:
为了确定新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对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09年修订),即日起启动我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确定,涉及到新学年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如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勤工助学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班务必认真贯彻上述文件精神,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认定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即日起至6月15日止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认定申请表。申请的学生,还必须完整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各项内容,并于暑假期间加盖政府部门公章(如有其他经济困难证明,可一并提交),9月1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调查表,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将直接取消资格。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小组,组员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小组须在6月23日前完成班级认定工作,填写班级认定情况汇总表,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签署认定意见。6月24日交学院统一审核。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2626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