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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了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共青团系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五个奖项。

二、评选办法

按照《2015-2016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法

各团支书将附件及学院要求所需材料汇总,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0月16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以团支部为单位的压缩打包文件(例:13人力2班团口)电子版发至bnuzgytx@126.com

四、申报材料清单

1、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

3、学风建设标杆支部申请表 4、学风建设标杆支部申报材料

5、优秀团干申报表 6、优秀团员申报表

7、优秀团支书申报表

五、名额分配

每个团支部限推荐一名优秀团支书,一名优秀团干部,两名优秀团员(推荐时注明优秀团员推荐顺序)。

六、评选要求和进度安排

1.院部初评。10月11日至10月21日,由院团委进行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后,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院部公示。10月24日至10月28日,初评结果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上报结果。11月3、4日,上报校团委审核。

4.审核公示。11月11日前,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5.表彰。下发表彰文件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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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2016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