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同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协同育人”奖学金是由珠海卓成典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捐助设立的旨在表彰我院在各项学生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优秀学生,推进“协同育人”教育理念进一步发展的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2016年度“协同育人”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和发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奖学金的评定事项通告如下:
一、 奖励范围
管理学院在读本科学生中成绩优秀、品行端正,并在学生工作、企业实习、校内实践等课外实践教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在校大学生。
二、 评选标准
申请获得本年度“协同育人”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在校学业平均成绩达80分(含)以上;
3、 至少参加了以下社会实践活动的2项,并且表现突出者: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者;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实习、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
(3)担任学院各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
(4)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
(5)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得突出成绩者。
三、激励金额、激励对象及人数
本年度奖励总额为人民币五万元(¥50000元),共计奖励25人,奖励金额为人民币每人2000元。
四、 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 学院成立“协同育人”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委9名,采用公开署名评定方式,负责奖学金的评定。
组长:万里鹏
组员:何建华、姜赢、张婧、校基金会代表1名、企业代表1名、学生事务委员会代表4名。
(二) 评选流程:
12月7日—11日 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向评定小组指定邮箱(amy080300@126.com)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联系人:刘玉洁老师,电话:6126260;
12月12日—13日 评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12月14日 奖学金评定;
12月14日—20日 评定结果公示。
(三) 评选方法:
由奖学金评定小组各评委按照各学生申请人的综合表现,采用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选择25名。按照各申请人的得票数高低,选择前25名为获奖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管 理 学 院
2016年12月7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本科生协同育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