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春季赴台湾地区院校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本院将选拔三名学生作为交换生,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1. 台湾辅仁大学(详情请见www.fj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如申请该校英语文学系课程或者用英文授课的课程,申请学生必须达到托福机考成绩213分以上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79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0以上。申請该校外语学院的学生请附上相关语言(如日语、法语、德语等)的国际考试相关证书。 2. 台湾静宜大学(详情请见www.pu.edu.tw), 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 3. 台南应用科技大学(详情请见http://oiss.rd.tut.edu.tw/bin/home.php),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申请者必须年满18周岁。录取后须按该校规定参加每周10小时的服务学习。 二、交换学习期限 2014年2月—2014年7月 三、报名资格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籍的大二、大三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父母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四、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10月20日12点前将报名材料交至管理学院办公室洪明春老师处或者交至学院办公室洪明春老师邮箱。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学证明(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于楼A座) 5. 成绩单(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于楼A座)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寄送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办公室及图书馆开具) 8. 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9. 其他辅助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 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 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 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1万至一万五人民币。 6. 办理赴台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 7.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申请表、家长同意函模板请点击校网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asp?NewsID=11158下载。 八、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756-6126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