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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09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期间
发布时间:2009-04-13浏览次数:

关于管理学院09届毕业生论文答辩期间
需参加公务员考试同学的相关要求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为了更好的保障管理学院09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学院因参加公务员考 试,而不能在原定答辩时间内完成答辩工作的学生作如下要求;
1、 4月21日前必须打印报考公务员准考证,准考证要有导师签署意见和注明是否同意。
2、 学生需将按要求办理的准考证在4月21日前,交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对于未办理相关调整论文答辩时间安排的学生,以及办理了相关申请和审批后,未将审批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交予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3、 因报考公务员而不能正常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安排补答辩时间、地点,不可擅自更改。(答辩时间、地点以管理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请大家及时查看。)

管理学院 教务
200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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