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管理学院 教务
管理学院2010届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中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环节,要具体实现以下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3、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检查其他环节教学工作的得失,检验人才培养质量,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创业精神,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能灵活运用组织行为与人事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注重英语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做好我管理学院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学院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工作条例”通知的精神现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伟 副组长:杜心灵
组 员:陈厚忠、王家贵、何建华、万里鹏、杨冠杰、李经权
二、对指导教师的选拔
我院论文(设计)指导老师都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每一阶段的任务。
2、学生在确定选题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学校统一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随意更改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并需及时在学院教务秘书处更新。
3、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记。
4、学生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在答辩前应作好汇报准备,准备说明的问题主要有:选题的依据、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拟解决的问题,提出的个人见解;论文(设计)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基本依据;论文(设计)的优缺点;写作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会等。
四、论文(设计)的格式要求
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遵循《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的有关规定,按专业学术论文(设计)的体例撰写,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设计)摘要,并要求译成英文摘要(如果需要用外语书写论文(设计),除用外语书写摘要外,应在文后附中文摘要)。摘要之后要有3-5个关键词,文末附主要参考文献。论文(设计)篇幅,文科一般为7000~9000字,理科一般为5000~7000字。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论文(设计)评语,给出初步成绩,并确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2)每位毕业生都要公开答辩,根据毕业生人数,成立10个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包括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3)答辩小组通过答辩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给出最终评定成绩。答辩有答辩过程记录,并由答辩小组填写学校统一制订的答辩记录表。
(4)成绩评定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再折成四级记分,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评“优”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得大于论文(设计)总数的15%。
(5)经过答辩,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不合格者,根据不同情况按如下方式办理:修改毕业论文(设计)者,3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更换论文(设计)题目者,6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6)论文(设计)通过后,学生即可获得6个学分。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评选,由答辩小组推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织最终审定。评为院级优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得大于论文(设计)总数的10%。对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院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2)“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推荐,教务处组织最终审定。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必须在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基础上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级优秀论文(设计)的20%。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七、工作日程安排
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在本学期内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安排在下个学期5月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2009年10月19日-10月20日,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程序和步骤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向教务处报送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
2.2009年10月20日-11月5日,指导教师提供论文推荐题目。
3.2009年11月5日-11月11日,学生选定论文指导老师及推荐题目。
4.2009年11月12日-12月16日,教师确认指导学生及确认最终论文题目。
2009年11月13日召开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动员大会,对撰写毕业论文提出具体要求。
5.2009年11月16日-12月31日,安排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指导学生查阅参考文献和资料,修改确定论文题目,撰写论文提纲,完成开题报告。
12月31日前学生将开题报告上交指导教师,开始撰写毕业论文。
6.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1日,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7. 2010年2月1日-2010年3月11日,毕业论文二稿完成。
8. 2010年4月11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完成,打印装订。
9.2010年4月19日-2010年5月16日,答辩及论文成绩评定、完成成绩录入,报送校级优秀论文。
10.2010年5月17日-2010年5月30日,论文材料归档,报送论文表格数据,优秀论文电子版录入,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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