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申请2022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的同学,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外联合培养本科双学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申请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项目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
2、完成项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达到学分要求(根据教学计划自行核对);
3、已获得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本次申请限2016级人力2+2、2017级人力2+2学生)。
是否获得分校证书以最终审核结果为主。
二、毕业证书申请系统登陆注意事项:
1、账号和密码与在校期间教务管理系统一致。
2、进入系统后左上角有绿色“帮助”按钮,提前阅读能快速理解申请流程,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后再继续下一步。
3、审核材料(国外证书原件+国外大学成绩单原件)不能使用手机照片,需上传扫描版本,成绩单必须清晰,材料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注意: 成绩单每一页均需扫描。无需上传北师大珠海分校成绩单。
4、照片:请上传“大学生图片信息采集网”所审核过的学籍照片,照片不合格者会退回申请。
5、申请网址:TMS系统(http://tm.bnuz.edu.cn/ui/login)
登陆该系统需要IE9.0以上或者Google Chrome浏览器,如果无法登陆请先检查浏览器版本(详见附件1)。
三、申请起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2022年04月15日
联系电话:刘老师,0756-3621346
四、相关说明:
1、获得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的项目学生应按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的要求,向学院提交与所修专业相关的论文,填写评审申请表,经指导教师评审达到基本要求的,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
2、项目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提交申请,上传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彩色扫描件。学院初审学生资格和申请材料,通过后报教务处复核。
3、项目学生的证书与当年应届毕业生一起发放,证书上的毕业日期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
4、项目学生凭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领取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不能提供的,则撤销其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项目学生保留学籍期间完成合作院校学业,但未完成我校学业的,可申请复学,补修我校课程并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项目生申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流程与本校学生相同,均需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合格后方能颁发证书。
五、就业派遣:
凡申请参加本次撰写论文的2+2出国留学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需要参加本科就业派遣,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之前进行生源地信息的确认。具体要求请查看以下链接:
http://note.youdao.com/noteshare?id=dffb05854905b8fb1bfef00a8f4f0b29&sub=2744624E61E5485E91B53E9ADF013E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