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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我校向学院下达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3个,励志奖学金名额25个(名额分配与在校生和贫困生人数挂钩),国家助学金名额将根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下达。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二、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10%以内历年均为从大四申请学生中评选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2019-2020学年认定通过的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50%以内择优评选成绩排名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为本学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通过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于广东省认定结果出来后公布)。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不在参评之列,国家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三、申请办法

登录数字化校园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2020年国家奖学金”或“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由院部统一填写,必修课门数只填2019-2020学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审一经提交不得再次修改。

励志奖学金只在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即可。国家奖学金的申请,除完成上述申请流程外,还需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到邮箱lizonghong@bnuz.edu.cn(文件名备注年级、班级和姓名)。

注:请提出申请的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填写示例及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填写申请表要求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时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即日起至9月25日17点截止逾期未完成以上申请程序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纳入评选。

2.国家助学金9月23日前在数字服务大厅申请困难认定(上学期已认定同学无需重复申请),认定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通过后的可获得助学金(受纪律处分学生取消资格)。

五、评审进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6-30日,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

10月4日, 报送学校评审结果;

10月5-7日,学生处复核;

10月8日-14日,学生处公示;

10月15日,学校审核;

10月16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2.国家助学金:另行通知。

六、院部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电子);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电子);

七、评选条件和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为综合型奖项,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需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为综合型奖项,参考学生学习成绩优先。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3.逾期未申请的含未登陆系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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