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集中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19〕23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比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南粤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各学院(部)
四、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8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负责人须为本校学生且本校学生占团队人数一半以上。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每支参赛队伍限 1~2 名指导教师(其中 1 名须为本校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队伍不超过 3 支。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8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负责人须为本校学生且本校学生占团队人数一半以上。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支参赛队伍限 1~2 名指导教师(其中 1 名须为本校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队伍不超过 3 支。
六、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4 月 12 日-5 月 19 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交给各学院(部)。
2.学院(部)推荐:由各学院(部)承办。各学院(部)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近两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组建团队,联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于 5 月 22 日 17 点前,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推荐参赛项目的电子版报名材料。
3.学校终审及指导(5 月 23 日-6 月 6 日)招生就业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文本筛选、公开答辩评审,评选出若干获奖团队,并从中选优推荐参加省赛,同时配备专家对推荐项目给予专业辅导(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学院(部)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具体活动形式有:1.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等情况调研;2.项目对接;3.政策宣讲;4.困难帮扶;5.开展其他特色活动或项目帮扶。
各学院(部)可结合“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及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上活动形式中选择不少于 1 种活动项目,切实保证有关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各学院(部)要积极挖掘当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4 月 12 日至 5 月 19 日。
各学院(部)要制定本学院(部)2019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 4 月 26 日17 点前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八、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不同赛道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