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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有关评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评定全院获奖名单。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管理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婧

 

  员:罗永红、王楚云、克燕南、常莉俊、汪菲、姚鸿飞、李洋、李宗洪、张锶琴、程佳欣

 

 

二、奖项设置及报送材料

 

所有奖项的申报均需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

 

1.先进班集体奖

 

评选条件具体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附件2),申报班级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3),学院根据班级自评材料综合评定,班级材料模板见附件4

 

2.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

 

班级干部由各班级差额选举候选人3名,按推荐顺序排序,经班主任同意后上报学院,提交《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金推荐排序表》(附件5)学院根据班级自评材料评定各班获奖名额,未上交自评材料的班级取消该班所有班级干部评优资格。

 

院级社团学生干部由各社团推荐,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所有推荐人选需符合各奖项评优条件,否则取消推荐名额,不另行递补,评选条件具体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7)。

 

3.专业奖学金

 

各班根据学院公布的成绩排名及名额报名。其中,特等奖学金获奖同学须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填写申请。

 

4.学术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具体见附件8)。

 

 

三、 申报材料报送方法

1)特等奖学金获奖同学直接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栏目里选择特等奖学金项目,进行申请,同时点击基本信息-编辑,填写校园卡号并提交审核(不是保存),用于接收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同学,在服务大厅基本信息里更新好自己的校园卡号即可,无需做其他申请。以上申报须在251600之前完成。

 

以下(2-5)项所有申报材料提交需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提交。

 

2)先进班集体奖申请表(如有)

 

3)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推荐名单(每班3人,按推荐顺序排序,班主任签字)

 

4)学术奖学金申报材料(如有)

 

(5)班级自评材料

 

(6)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金推荐排序表

 

2项到第6项,于1025号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至邮箱bnuzgytx@126.com

 

另外,第6项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于1025号上午11:30前交至管理学院办公室(弘文楼C301)学务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值班干事处。

 

四、评选进度

 

1、学院(部)初评。1023日至1025日,各学院(部)组织各种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学院(部)公示。1029日至1031日,各学院(部)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报送结果。112日前,各学院(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报送:院级奖学金奖项上报学校奖学金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务办公室)备案,校级奖学金奖项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意见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务办公室)待批。

 

3、审核公示。115-9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校级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5、学校表彰。1116日前,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和发放奖金。 

 

 

 

附件:评定条例及申请表格。

 

(请点击阅读原文或者自行前往院网下载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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