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同学:
为保证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降低助贷违约率,鼓励应届毕业生提前还款;同时为了缓解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时的交通费、通讯费压力,促进其就业,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办法》(校办发〔2011〕14号),学生资助中心决定继续对应届毕业生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还贷资助
1.资助对象:2017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不含生源地贷款学生)。
2.资助办法:
(1)只有一笔贷款,且在5月底前成功结清者,资助1000元;
(2)有两笔贷款,且在5月底前全部结清者,资助1500元;
(3)有三笔以上(含三笔)贷款,且在5月底前全部结清者,资助2000元;
(4)有两笔贷款,但只结清一笔的,资助300元;有三笔贷款,但只结清两笔的,资助500元。
(5)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且还清全部贷款的学生,每人再奖励1000元。
3.具体要求:
(1)有还款意向的毕业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还款申请,并完成还款相关操作;
(2)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务必提供有效的校园农行卡号和联系方式给刘玉洁老师,以便接收资助金。
二、就业援助
1.援助对象:积极就业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已申请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除外)。
2.援助名额: 10人以内。
3.工作要求: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3月30日前反馈《2017届就业援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给刘玉洁老师(amy080300@126.com)。
4.资助中心汇总后,对复核无误的学生,于4月中旬发放援助金。
附件:
1.2017届就业援助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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