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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社会赞助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8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相关同学:

承蒙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的赞助,目前我校设有朝晖奖助学金、茂华奖助学金、董明珠奖助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社会赞助奖学金评定条例》,并充分尊重赞助方的意愿,现就2011年度各类社会赞助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会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王家贵

副组长:万里鹏 张婧

组 员:陈厚忠 赵立河 张洁 丁欢 于彬 李洋 葛思坤 高昂铿(学生会主席)

二、奖项设置及具体条件

1、“朝晖奖学金”

申请范围:管理学院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0——2011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需提供成绩单);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经通过贫困生资格认定(2011--2012学年)的学生。

(6)当年已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参评;

2、“朝晖助学金”

申请范围:管理学院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0-2011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照“贫困等级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经通过贫困生资格认定(2011--2012学年)的学生。

3、茂华助学金

申请条件:

(1)经学院认定的在读大二、大三、大四贫困生或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学生(持有《低保证》或突发性重大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含大一新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5)申请人数过多时,同等贫困条件下,以学习成绩为择优条件;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材料:

(1)《茂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表(需加盖院系公章);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学生,提交《低保证》复印件或突发性重大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困难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加具意见,审核盖章);

4、董明珠助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捐赠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学生均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审办法:

(1)申请学生提交资料后由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学生资料进行审查,提交经学院(部)签署意见的申请表至学生资助中心

(2) 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困难程度,提出建议,报学校及捐赠方批准后确定。

以上奖项名额少,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尽快提交材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17:30分。

联系人:管理学院 葛老师 电话:6126027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朝晖奖学金申请表upfile/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朝晖奖学金申请表.rar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朝晖助学金申请表upfile/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朝晖助学金申请表.rar

3.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茂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upfile/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茂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董明珠助学金申请表upfile/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董明珠助学金申请表.rar

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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