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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田某某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4-16浏览次数: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珠 海 分 校

管 理 学 院

管学纪[2012]3号

关于给予田某某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田某某,男,学号:1002020090,系我院2010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在读本科.

该生开学第六周,已无故旷课达11节,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田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如有异议,该生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生管理处分

报: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学院正副院长、党总支正副书记、院长助理

发:学院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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