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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院201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有关评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审议、评定获奖名单。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管理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万里鹏

副组长:陈厚忠、杜心灵、张 婧

成 员:赵立河、张 洁、丁 欢、李洋、葛思坤、刘玉洁、洪明春、洪林、侯飞、高永端

二、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对象为201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我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3、十佳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全校10名,我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以上(含)纪律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大学学位成绩加权分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经过教务系统核实,符合该项申报条件同学的名单如下:

人力资源管理(共179人,30%为54人):

张教 刘春玮 陈秀娜 李蕤睿 谢静 曲璐 何敏 张洁娜 郑文仪 钟银玲 刁新颖 郭羚 李吉 周思颖

陈苡然 武静 张翀 庄陶冶 黎嘉健 钟玉茹 杨婕 温美玲 叶端婵 张辛璐 林泽阳 杜素玲 吕耀豪

邱淑怡 刘独伊 潘晓贞 林延立 何田田 龙怡飞 张辉玉 黎美欣 黄静文 黄远花 陆格 王琳茹 施满纯

袁媛 潘颖 董媛琪 黎丽雅 张驰 刘晶莹 王文韬

陈莹伊 吴晓丹 蒋发刚 林蔚

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共84人,30%为25人):

朱金菊 区洁凤 周一新 张圆圆 杨婧 陈园 田丹 林晓燕 梁宁 王童 周燕芬 温铨林 管永奎 郑慈弟 王一力

孙东 刘小飞 陈海峰 陈坤 王芳杰 苏晓鑫 张跃芬 宋婉玲 陈锐华

公共事业管理(共53人,30%为16人):

张容瑜 钟秋丽 庄伟强 梁洁雯 赵玉玲 伍梓君 谢秋燕 陈思宁 陈倩婷 洪良洁 吴佩珊 陈佩恩

黄惠璇 陈嘉雯 吴婉玲 雷宇腾

4. 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 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 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 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4. 被“985”工程院校、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5.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

6. 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三)在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的榜样。

四、评选办法与进度

1. 4月24日之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毕业生评定表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amy080300@qq.com)

2. 4月25日—4月29日,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审议,并进行评选。

3. 4月29日—5月3日,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5月4日,报教学部审查核实。

5. 5月20日—5月24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为5天;5月27日—5月29日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3天;

6. 5月30日,上报学校审批。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积极申报。

管理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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