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学生社团: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经费使用及奖励办法(试行)》(师(珠)校发[2009]22号)文件,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做好学生获奖申报奖励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周期(指获奖时间)
2013年4月——2013年10月
二、申报内容
我校学生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
获奖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获奖人账号信息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一项作品或一个团队参加一个比赛的不同赛区或晋级,不得重复申请奖励,以最高名次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获奖人员名单必须与获奖证书上内容相符,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改获奖人员名单;
3、本奖励办法只针对校内人员,如指导老师为校外人员,则不进行奖励;
4、奖励范围及金额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经费使用及奖励办法(试行)》执行,请认真核对获奖信息和账号信息。
5、请10月2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院团委李洋老师处。
附件:1、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