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学习成绩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未
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均可申请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已经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6月底前持当地要求的标准表格到学生处(乐育A座14号卡
位,罗老师,电话:6126792)办理续贷事宜;9月24日前请将生源地出具的“受理证明”交回我处,以
便完成贷款网上确认工作。
1.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须在6月20日前,提交《高校助学贷款预报名表和贷款约定与诚信承诺书》,简称
《预报名表》至刘玉洁老师处,办公电话:6126260。
2.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暑假期间准备贷款所需材料,9月24日前申请贷款的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
学生证原件,将相关材料交至校资助处做资料审核。
此项工作因涉及多部门协助,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校助学贷款预报名表和贷款约定与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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