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师生:
在2016届毕业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经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我院2016届毕业生许泽楷等51名同学符合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管:郭晓静、梁佩珊、梁晓琳、徐望犀、曾蔼霞
社保:陈红丽、崔艺玲、李笑媚、梁景静、刘雅迪
财管:陈楚婷、黄靖茹、柯天、黎曦彤、李丹琳、梁荣欣、林万祺、陆嘉浩、谢凯聪、余娇、张瑶、张源皓、郑佳慧、申颖勤、刘雅洁
信管:李帆、林启红、凌靖怡、王雨萌、王哲君、余泽瑶、周紫薇、朱秋香
人力:罗方舟、陈雪莹、管培志、刘龙飞、刘珊珊、孟晴、彭麟淇、区倩、王钰、许泽楷、元方婷、赵丹、钟镛、邹雅婧、白洋、陶宇、王尚、谢晓璇
十佳毕业生推选人选:许泽楷、柯天
公示期为5月10日—5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26260,邮箱:amy080300@126.com),学院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向学校正式推荐。欢迎师生监督!
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以上(含)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大学学位成绩加权分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4.被“985”工程院校、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5.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
6.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大项条件者方可参选。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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