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党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经费使用及奖励办法(试行)》(师(珠)校发[2009]22号)文件,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做好学生获奖申报奖励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周期
2015年10月——2016年4月
•申报内容
我校学生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
•申报材料
学院团委或所属学生组织出具的申请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通知、参赛照片纸质版(加签章);
获奖信息汇总表、获奖人账号信息电子版。
•注意事项
1、一项作品或一个团队参加一个比赛的不同赛区或晋级,不得重复申请奖励,以最高名次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获奖人员名单必须与获奖证书上内容相符,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改获奖人员名单;
3、如申报指导老师奖金,必须有指导老师获奖证书或比赛正式文件中注明指导老师姓名。否则不予奖励。本奖励办法只针对校内人员,如指导老师为校外人员,则不进行奖励;
4、请认真核对获奖信息和账号信息,如因错报、漏报获奖信息或账号,将不予补报。
5、请5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435764840@qq.com 和纸质版投递至管理学院办公室李洋老师信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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