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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优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有关评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评定全院获奖名单。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管理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万里鹏

成 员:张婧、赵立河、丁欢、克燕南、李洋、葛思坤、刘玉洁、张如玉、渠畅、李文婷、向芮仪

二、奖项设置及报送材料

1.先进班集体奖

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具体参见附件。申请班级需要准备汇报展示材料进行班级展示,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2.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

各班按照评选条件(具体见附件)差额选举候选人3名,按推荐顺序排序,学院按班级情况以及个人情况综合评定出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候选人须填写“管理学院优干和社工简历表”,内容如有虚假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情况严重者将予以相应处分,个人简介50字左右。

3.专业奖学金

各班根据学院公布的成绩排名及名额报名。其中,特等奖学金须填写申请表。一二三等奖学金需统计获奖同学姓名及银行卡号。所有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

4.学术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见附件)。

三、 奖项申报方法

请根据以下顺序提交打印版:

(1)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2)先进班集体奖申请表

(3)先进班集体奖汇报展示材料

(4)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以及简介

(5)学术奖学金申报材料

对于上述所有奖项,所有申报材料(除专业奖学金外)由班长汇总,以班级为单位(例:13人力1班),于10月16号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bnuzgytx@126.com,专业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6号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刘老师邮箱(amy080300@126.com)。打印版于10月17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院办(弘文楼C302)。逾期不候。

四、评选进度

1、学院(部)初评。10月11日至10月21日,各学院(部)组织各种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学院(部)公示。10月24日至10月28日,各学院(部)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报送结果。11月3、4日,各学院(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报送:院级奖学金奖项上报学校奖学金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务办公室)备案,校级奖学金奖项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意见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务办公室)待批。

4、审核公示。11月11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校级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5、学校表彰。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和发放奖金。

附件:《各类奖学金细则》及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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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