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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新生选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进开放式教学和学分制改革、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 09级新生继续实行开放选课,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1、所有通识选修课由全校学生任选。
2、通识必修课在原有教学班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的容量,供全校学生自由选择。
3、专业课在原有教学班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的容量,学生可以跨专业跨院(部)选课(国际商学部采用英文教学的专业课除外)。
二、相关规定
1、选课原则:先选先得,额满为止。选课结束后,学生必须在个人所选课程教学班参加教学活动和成绩考核。
2、学生跨专业跨院(部)选修的同名称、同学分课程学分互认。
3、学生根据个人拟改专业意向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后,如转专业成功,该课程学分认定为新转专业课程学分,如转专业未成功,该课程学分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4、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原则上都实行有限开放选课,个别课程如果暂不适宜开放选课,应报教务处予以说明。
5、学生跨院(部)选课后,教学经费按通识选修课标准划拨。
三、选课前准备工作
1、各学院(学部)在新生注册后两天内(9月15日前),按一定的编班原则将学生名单导入教学班班级库(含大学英语、公共政治课、各专业课),以保证本专业学生的选课。
2、各教学单位在9月7日前完成09级所有课程的排课工作,对暂不适宜全面开放选课的课程在系统中设置限制对象或面向选课对象,对未做明确设置的课程,教务管理系统将自动设置为面向全校开放选课课程。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要求、教室容量及开放选课原则开放一定选课余量,于9月15日前将各教学班的最大选课容量数报教务处进行选课设置,未报选课容量的教学班将按本教学班学生现有名单人数增加20%进行设置。
3、各院(部)在新生入学教育周内(校历第二周)安排时间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使新生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选课规则。
四、选课时间安排
09级新生选课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7日,新生可持入学通知书到图书馆二楼电子阅览室进行选课。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轮选课
9月14日至9月16日:分批安排学生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选课。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发新生入学教育时间安排总表。
第一轮选课主要针对全校通识选修课、体育课项目班、个别院(部)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课程。请各学院(学部)安排教务秘书、辅导老师或学生干部在集中选课时间现场指导本院(部)学生选课。
2、课程处理
第一轮选课后,教务处、通识教学中心及各开课单位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及开班原则(人数要求)停开部分教学班,同时根据教学资源状况放开部分课程的学生选课上限。学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所选课是否有效,并进行改选、补选。
3、试听、退选、补选
新生正式开课第一周(校历第三周9月21日至9月27日),学生按自己所选的教学班及开课单位所建的教学班上课。学生在此期间可根据自己的专业计划试听课程,根据试听效果上网改选、补选、退选课程,具体包括:
(1)改选入学教学周内自己所选的通识选修课。
(2)改选通识必修课教学班(大学英语、公共政治课)。
(3)根据个人拟改专业意向或其他原因,跨专业选修相关专业课。

教务处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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