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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辅修(双学位)选课和需及时缴纳课程的学分学费
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

各院部及各年级辅修学生:
为规范本学期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选课及缴费工作,请各年级辅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的选课并及时缴纳课程的学分学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 辅修(双学位)选课
1、选课时间
初选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11日上班时间
退补选时间:2009年9月14日-9月16日上班时间
2、选课方法
请各专业辅修学生与辅修院部联系,按要求进行选课。
3、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辅修学院(学部)选课,逾期不予补选。
(2)选课结束后已选课程不得退选。
二、辅修缴费
1、缴费方式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分学费按学期缴纳,由银行代扣。
2、学生确认扣费银行卡号
辅修(双学位)学生必须于9月16日前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http://172.16.5.138:8080)确认扣费银行卡号。2009级辅修新生须在教务管理辅助系统内录入本人的扣费银行卡号;往届生须在系统中确认本人扣费银行卡号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
3、查询本人选课及扣费情况
辅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查询本学期选课情况及扣费金额,如有异议请于9月17 日前与辅修学院(学部)联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则视同学生确认选课及扣费金额无误。确认扣费金额无误的学生须于9月18日前将辅修费用存入本人扣费银行卡中。
4、查询辅修扣费情况
学生可随时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查询辅修扣费情况。第一次扣费结果可于9月 30 日以后查询。如第一次扣费不成功,请及时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确认本人扣费银行卡号是否正确,并确认费用已存入银行卡内。财务处将于10月12号以后再次扣费。如第二次扣费仍不成功,则取消其本学期的辅修资格。
5、注意事项
辅修扣费成功后,辅修费一律不退还。

教务处
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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