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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赴台湾辅仁大学交换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

我校2016年春季赴台湾辅仁大学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院校

1、台湾辅仁大学(详情请见www.fj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如申请该校的英语语文学系的课程或者用英文授课的课程,申请学生必须达到托福机考成绩213分以上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79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0以上。如申請该校外语学院的交换生,请附上相关语言(如日语、法语、德语等)的国际考试相关证书。

2、台湾中央大学、静宜大学及台南应用科技大学的交换生公告将在近期发布。

二、 交换生名额

2名公费生(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同学 )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6年2月—2016年7月

四、报名资格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籍的大二、大三学生;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同学在2015年9月23日下午5点半之前将资料交到综合楼C301 学务办公室。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资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5、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6、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7、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8、辅仁大学申请资料(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9、其他辅助材料

七、选拔方法

1、 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部)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 各学院(部)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

3、我校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4、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八、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寒假时间;

6、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九、联系人:渠老师

联系电话: 612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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