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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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第一学期末宿舍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09-12-31浏览次数:

一、出入宿舍时要随手关门并上锁;不要将宿舍的钥匙借给舍友以外的任何人,不给陌生人开房门。

二、财物要妥善保管,休息或外出时将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入柜内并上锁;不要在宿舍存放太多现金,银行卡、存折与身份证不要放在一起,不要将手机随意放在桌面上。

三、同学之间要加强沟通,互相关心,彼此提醒,共同防范;不要怕麻烦、图方便、厌约束,安全重在防范。任何时候发现宿舍区内的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宿管部门或保卫处报告,紧急情况要大声呼叫,及时报警,事后要保护好现场。

四、要积极配合宿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要带外来人员进宿舍,更不能允许外人在本宿舍留宿;要举报上门推销者,谨防诈骗。

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六、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接乱拉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学校规定的禁用电器,不要在宿舍和公寓内做饭、烧水等,不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七、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重视防火工作;不在校园区域内燃放烟火爆竹和孔明灯,不准焚烧纸张、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

八、要爱护消防器材;不要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九、要提高警惕;不要卧床吸烟。

十、发现火情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并向校保卫处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酿成大错。

同学们,大家要有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团结互助的安全意识,以“防”为主,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安全可靠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氛围。

报警电话:110

校内求助电话:粤华苑: 6126110 海华苑、燕华苑:6128110

保卫处 宣

上一条:全体动员,加强防范,牢记期末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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