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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浏览次数: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珠海市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一、培训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列教育。组织学员较为系统地学习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学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经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三、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课堂教学、实践培训和自学互学相结合。课堂教学由党校讲师主讲,实践培训、自学互学可与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学生党团活动等环节相结合(由培训单位组织实施)。

1.课堂教学:以“党史”、“党章”、 “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集中授课;

2.实践培训:包括参观考察、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

3.自学互学:包括兴趣小组、协会社团、微型讲堂、网上党校、论坛讲座等形式。

四、培训师资

由2013年聘任的党校讲师进行授课。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环节之一,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主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

2.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要求,不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学院组织员批准,每次集中学习或小组讨论由组长做好考勤记录,缺席两次及以上者须重修;

3.认真参加小组讨论和交流,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和学院实际,为实践活动献计出力。

六、培训纪律

1.学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管理、考勤;

2.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准接听电话,不准大声说话,不准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和做其它事情;

3.学员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请假者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批准,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而不参加培训活动者以旷课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期学员资格:

1.违反培训纪律,情节严重者;

2.因事因病请假达到或超过4学时者(含集中授课,社会实践、录像、小组讨论等);

3.无故旷课4学时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在校期间,2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1.培训结业考试过程中违纪者;

2.违反培训有关管理规定,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后果者;

3.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学校、所在单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4.其他造成较大不良后果或影响者。

七、教学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年安排两期,分别在每年的4-5月和11-12月举办,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分别在每年3月的后两周,10月的前两周,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员名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电子版)及时报党校。

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具体安排:

(一)辅导讲座(党课):14个学时(7讲)、辅导录像2学时;

(二)个人自学:16学时;

(三)主题讨论:2学时;

(四)社会实践:4学时;

(五)结业考试:2学时。

教学内容:前段具体安排的第(一)项由党校确定,第(二)、(三)、(四)、(五)项由院(部)确定。

八、组织管理

1.党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的协调和督察;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书记可指定一名具体负责同志担任组织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学员的指导自学、组织讨论、社会实践、考勤、填写培训鉴定、考前教育等工作;

3.教职工培训由党校组织。

九、考核与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所有环节,考核考试合格后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60%(理论考试题由党校提供,各院(部)组织阅卷。党校负责试卷抽样核查)。实践培训成绩占10%,自学成绩占10%,学习心得体会成绩占10%,考勤管理占10%。(由各院(部)负责考核);

2.每位学员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手写培训总结,填写《北师大珠海分校党校学员登记表》,一份交党校备案(电子版),一份和培训总结一并装入院(部)培养考察档案;

3.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合格学员汇总表,本单位培训总结电子版,纸质版(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一同上交党校并同时领取当期学员的党课结业证书;

4.党校适时将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本单位学员培训工作情况在党校网上予以公示,对上交资料及时,阅卷无差错,学员无违纪的和学员结业考试通过率高的单位在年底给予表彰。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党校

二零一三年九月

附:(一)、党课讲师团队名单:

唐 伟 戴 伟 刘振环 肖 杰 路淑英 宋术学

周志强 郭海军 颜亨梅 赵华安 李德周 田仲勋

郭亚红 王成善

(二)、本期自学参考书目:

1.《党的十八大报告》

2.党的十八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3.《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4.《中国梦》

(三)、请于2013年10月26日前到本班团支书处报名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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