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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小学期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0浏览次数:

关于2010-2011学年小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2010-2011学年小学期选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一、选课规定
1.通识必修课
10级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6月20日至7月3日(19至20周)进行军训及《军事理论》教学活动。7月4日至22日(21-23周)由政治理论教研部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和主题活动,学生不通过系统选课。
2.通识选修课
全校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08、09级学生开设,学生根据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关于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自行安排各学期的选课。选课原则参照本年级入学时所发的选课手册和通识中心编写的导学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3.专业课
按学院(部)安排选课。学生可选本专业课程,也可跨专业、跨学院选课。
4.辅修课
按辅修专业安排选课。
5.其他类课程
学生在校(境或国)外高校修读课程,按学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认定学分。
二、选课时间
第一轮选课时间:2011年4月25日8:30—— 4月27日24:00。
第一批:2011年4月25日8:30—— 4月26日8:00。08级、09级学生选专业课、辅修课。
第二批:2011年4月26日8:30——4月27日24:00。08级、09级学生选通识选修课。
2011年4月28日下午 教务办和各开课单位按相关规定停开选课人数不足的教学班、调整部分教学班。
第二轮选课时间:2011年4月29日——5月2日24:00。已选课的学生应在此时间内登录选课系统查看、确认所选课程,如在第一轮选课时间内所选课程停开,学生可根据需要改选其他课程(或该课程教学班)。
三、选课操作流程
1.通识选修课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选课,提交。
2.专业课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学生选课——本专业选课——选课程——选教学班——选定。
具体参见选课手册。
四、注意事项
1.学院(部)在选课前将各固定编班的教学班名单导入班级库,提前做好选课指导,避免学生选修的通识选修课与专业课上课时间冲突。
2.学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选课登录密码,所有选课应由学生本人在选课系统中自行操作,不得由他人代选。由于自己漏选、错选、他人代选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选课后,注意在开课前再次登录核对。选课结束后,请学生记住自己所选的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地点,开学后按时上课。
4.选课只能通过网上选课系统进行,学生私下与任课教师协商改选、退选、补选均无效。
五、特别提示
系统将限制历年未交清学费的学生选课。


教学部教务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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