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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需要认定学分的同学,请于12月27日中午11:30前,将
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2、学生证复印件
3、获奖证件复印件
提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渠畅老师处。并且填写
https://f.wps.cn/form-write/3hSm2xFf/进行登记。

                     

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业创业课程教育实施方案》(珠校发【2017】86 )文件精神,现将创新创业学分互换认证有关问题通知如


一、时间安排

认定时间:2019 12 月24日——2020 1 2

认定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课程性质:2015 级为通识必修课

           2016及以后为通识选修


二、学分认定申请范围:

1. 参加省、市、校组织的创业指导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功结项;

3. 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上学生姓名为准。如证书没有学生姓名,请开具报名单位证明);

4. 创立企业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以企业营业执照姓名为准);

5.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 12以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为);

6. 修读其他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并获得学分;


三、认证材料与流程:

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获奖证件复印件提交到学院(部)就业指导老师审核汇总。


四、关于材料的提交

相关材料申请于 202012 日下午 5 点前截止,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张帆 电话 6126772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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