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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还贷资助和就业援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

    请贷款毕业生和本年度贫困生同学及时查看通知内容,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按照文件要求符合及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联系人:李宗洪老师(0756-6126521) 

     关于2019届毕业生还贷资助和就业援助的通知.pdf

    以上通知文件中就业援助金是属于校级资助,与之前发的省级就业资助金不同。积极就业且持有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证件的毕业生,以及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的贫困生毕业生同学,可向招就处申请省级求职补贴,剩下的贫困生毕业生可申请校级就业援助。省级资助和校级资助不可兼得。省级资助未通过,保证可获得校级资助,所以请不要同时申请。
    重要提醒:如果学生明明符合省级资助条件,却不去申请省级就业补贴,校级资助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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