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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了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五个奖项。

二、评选办法

按照《2016-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法

所有申报材料提交需以团支部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提交。

各团支书将附件及学院要求所需材料汇总,于10月16日16:00前将以团支部为单位的压缩打包文件(例:16人力2班团支部评优材料)电子版发至bnuzgytx@126.com

并将打印版于10月17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院办(弘文楼C302)。逾期不侯。

四、申报材料清单

1、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学风建设标杆支部申请表 

3、学风建设标杆支部申报材料

4、优秀团干申报表

5、优秀团员申报表

6、优秀团支书申报表

五、支部推荐名额

每个团支部限推荐一名优秀团支书,一名优秀团干部,两名优秀团员(推荐时注明优秀团员推荐顺序)。由院共青团系统推出候选人,经院团委讨论评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六、评选要求和进度安排

1.院部初评。10月10日至10月20日,各学院(部)组织各种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院部公示。10月23日至10月27日,各学院(部)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上报结果。11月2、3日,各学院(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上报校团委审核。

4.审核公示。11月10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部)上报的各项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5.表彰。下发表彰文件和证书。


附件1:2016—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doc 

附件3:申报表格.doc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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