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选派2017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交换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

我院2017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管理学院)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换学习期限

20179—20172月(一个学期)

二、 报名资格及名额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籍大一学生(2016级);(说明:由于交换生项目对接本部管理学院的对应专业,所以此次只有此3个专业的同学可以参加报名)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法定监护人同意(须填写《家长同意函》);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总名额:12名 (8名女生,4名男生)

注:所选派的交换学生只需正常缴纳北师大珠海分校管理学院学费,无需缴纳额外学费。

三、 报名时间

学生请将材料于201751717:30前将材料交至弘文楼C座管理学院302综合办公室杨海生老师处。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 报名资料

申请表(见附件)

五、 选拔方法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审核、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3.本部管理学院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 其他事项

1. 我院学生赴北京校本部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学校学位;

2. 学生赴校本部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

4. 学生无须缴纳对方学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6126027

    附1: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



上一条:关于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人力资源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学生学籍办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