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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我院张婧老师符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经学院院务会讨论决定,向学校推荐张婧老师参加先进个人评选,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学院领导(王家贵6126941)。
管理学院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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